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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准入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6-10-12 来源:南京市浦口医院 浏览:2,816次

 

为进一步完善门诊病种认定信息化管理,简化登记流程,方便参保人员,根据南京市医保要求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南京市医保办理流程:(仅办理高血压、糖尿病)

1、领表-------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至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台领取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并填写本表(一式两份)。其余病种至三级医院办理。

2、认定------患者持本表及近一年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挂号后至相关科室,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签字盖章。

(认定时间:每周二、周三、周四上午)

3、送件审核-------患者将医保卡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送至我院医务科办理审核手续。

送件时同时附下列材料之一:①、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②、相关病种的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③、近一年来相关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等。

4、登记录入-------医务科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录入、存档工作。

5、定点-------门诊慢性病人员定点医院可选三家,即:非社区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各一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一家;定点药店可选一家。

 

二、 浦口区医保办理流程:(必须至三级医院办理)

1、领表--------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带相关诊断材料,向区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信息。

2、初定-------患者持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到以下三级医疗机构中的一家,选择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医院医教科办审核盖章。(中大医院、南医大二附院、鼓楼医院(高血压除外)、军区总院、市第一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市脑科医院、市胸科医院。)

3、复审------ 上述医疗机构认定后,每月最后一周周四,参保人员持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后的《门慢申请表》及相关病史资料,至浦口区中心医院参加复检,复检医生全为聘请的南京市三级医疗机构专家。经复检合格通过人员,方可享受门慢待遇。

4、查询------复检后半个月内,参保人员可至选定的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查询办理情况。

5、变更-------如门慢人员发生就医、购药需求的变化,每年1月至区社保中心统一办理定点单位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的复印件,变更申请。

 执行时间:2015年6月1日。